《規劃》與各重點領域相關專項規劃作了充分銜接,是《全國重要生態系統保護和修復重大工程總體規劃(2021-2035 年)》部署的 9 項重大工程專項建設規劃之一,是新時期優化生態保護和修復支撐體系、推進相關重大工程建設的重要依據。 值得注意的是,《規劃》提到,推進國家重點實驗室、國家級科研示范基地等科研平臺建設,服務生態保護和修復工作;全面提高自然生態監測監管水平,在“雙重”工程監測監管平臺建設中提出,構建重大工程監測監管系統,完善行業監管平臺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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